人生,就是一场旅行。不同的阶段,会遇到不同人和事,而这些人,这些事,又都构成了我们人生路上色彩不一的风景。 即便走过,即便失之交臂,偶尔,回头看看,却也能发现一些可以记起的人,可以回味的事。纵然,都成为泛黄的胶片。然,往事悠悠,岁月沉香,幸好,还能记起,那遥远的年代,以及那遥远的童话般岁月……
——题记
在我的抽屉里,有一个蓝色的塑料日记本,封皮上是一株凌寒而开的梅花。翻开它的封面,里边的扉页上,是用钢笔画着的一枝虬枝斜逸梅。那笔画,虽然有些粗糙,但是在我的心里,却是很好看的梅花。只是简单的几条枝杈,斜倚着,上边几点红色梅朵,让我浮想联翩。旁边写着“沁梅香可嚼”几个字。那字体,却是飘逸潇洒,漂亮极了。每当翻到这个日记本,就像翻开一部陈年旧书,那里边记录着我遥远的童年时代,一段氤氲着童稚情怀的恋情,或是那段恋情,应该就算是我的青梅竹马吧。
我的出生地是一个叫侯小窝棚的偏僻小村。乍一看这个村子名字,大概就会想像着这里的村民大概都是侯姓。事实也确实如此,这里的人们姓侯的居多。据传说,当年,一个姓侯的人带着全家老小,闯关东来到这里,看到这里有大片的黑土地,有大片的草原湿地。而那黑土地无人耕种,是地上到处都是河汊沟塘,他看好了这里,于是在靠山的一边搭了一个窝棚,从此定居下来,几十年过去了,这里繁衍成了村落。这个小村,就像被遗忘的原始部落,一切都显露着原生态的美丽,我和他就是在这样的村子里长大的。
村子很小,前后两道街,街道东西很短,用不上十分钟就可以走完。他的家在村子中间后道街,而我家在村子东头前道街,相隔说来较远,其实真丈量起来,也不远。而我俩常在一起玩耍的地点,却是在我家的前边,那是一处荒废的空地,我俩称之为“花园”。
那里长满了狗尾巴草、黄花菜、野芍药、野菊花、烟火头花等花草。那是一片无主的废弃地,无人料理,这样倒成全了那里的花花草草们,让它们得以疯长起来。每到春夏之季,蓊蓊郁郁的,好不茂盛。除了花花草草之外,稀稀落落的,还有几株树木,杨树、榆树、柳树、山丁子树、海棠树。
我和他能够在一起玩耍,皆因我们两家都是外来户,在这里同属于外姓人。另外,也因为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同是学校的老师,两家的关系自然处得很好。大人之间来往密切,自然也就影响到孩子们,于是我俩就成了这处乐园密不可分的玩伴。
每当春天来临,那里的野花,便开始次第开放。这个时候,他都会采摘下各种各样的野花,再薅一把结实的野草,和花混合在一起,编织成一个美丽的花环,小心翼翼地捧到我的面前,略有些羞涩地送给我。我的头上戴着他编的花环,闻着那花香里带有青草的味道,心里觉得美滋滋的,顶着那花环在村子里疯跑。每当有人看到问我,我都欢喜地告诉别人:“是二小给我编的,好看吧?”虽然是带着疑问的语气,但我话语里的含义却是肯定的,根本就不需要别人的答复。别人也就笑着说:“好看,像个公主呢。”有人这样说的时候,我的心里更美了。总之,和他在一起玩的日子,我觉得是无比快乐的。
而我俩在一起,很快乐的时光,当然要数春夏秋三个季节。春天,万物复苏,草长莺飞。那里的几株榆树也抽出新芽,放出新绿。渐渐地,树上结满了串串的榆树钱,那颜色,碧绿碧绿,很是诱人;那串串的榆钱,对于那时的乡下孩子来说,是不可多得的美味,既可以让我们果腹,又可以解馋,常常惹得我们口水欲滴。每到串串榆钱缀满枝头,树下树上便成了孩子们的天地。男孩子们像猴子似地嗖嗖几下便爬到了树上,嬉皮笑脸地坐在树杈上,居高临下地炫耀着,得意洋洋地望着站在树下、满是羡慕眼神的我们。而这些调皮的男孩子,则一手拿着一串串榆钱,一手贪婪地往嘴里填着,大口大口地咀嚼着。那神情,就是故意在馋着我们,引得树下的女孩们唧唧喳喳地叫骂个不停。可是他却不像他们那样,他爬到树上之后,先拣一些鲜嫩的枝条,轻轻地摘下来,对着树下的我说:“给你,接住啦!”于是,我便早于其她的女孩子先尝到这*美味,心里那个美,就甭提了。
对于春夏之际的美味,还有草地上生长着的一种叫不上名来的植物,嫩嫩的叶片,多汁的根茎,吃在嘴里,酸酸的,让我们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。而到秋天,天气虽然冷了许多,但是那几株果树,却是引得孩子们蹦跳着、雀跃着、欢叫着。那一粒粒酸酸甜甜的山丁子,一颗颗熟透的海棠果,不只是孩子们的美味,就连大人也忍不住它的诱惑。唯有冬天来临了,这里才显得冷落了,荒芜了,这里的一切,被白雪覆盖住了,然而,即使这样,偶尔也有几个不怕冷的孩子,把这里雪堆成一个个胖胖的雪人。仍然记得有一次和他堆完雪人回到家的时候,我的脸冻得通红,脚上的鞋子被冻成了冰疙瘩,手脚钻心的痒,很是难受,为此,还被妈妈狠狠地打了几笤帚……
对于我们两小孩子来说,那段时光,无拘无束,没人理会这两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孩。然而,却觉得缺一不可了。所以,那块无主的花园般的草地,真的成了我们的乐园。现在想起来,那时没有读书,如果早一点读过鲁迅的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,那么,一定也把那里命名为“百草园”。在我看来,那里比鲁迅的“百草园”有过之而无不及,我们要比鲁迅幸运得多了。
就这样,两个天真的孩子,有着两颗无邪的童心,在同一片天地里,在共同的乐园中,常常一起陶醉在那明媚的阳光中。那些悄然开放的野花,婉转鸣叫的鸟儿,还有那仲夏夜的蛙鸣,秋天明亮的月亮,冬天的皑皑白雪,装饰了我俩童年的美丽,也装饰了我俩的童话世界。那时,也有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孩子,来这里一起玩耍,而我俩常常玩的游戏,便是“娶媳妇过家家”。我们两个总是被当做“新郎新娘”,被小伙伴们戏弄着。尽管他们总是以笑闹的形式起哄,但是我也愿意当他的“新媳妇”。时间久了,在这样的日子里,在无邪的童心里,竟然莫名其妙地萌生了很初的羞怯之感和爱恋之情......
很快,游戏玩耍的日子结束了。我俩都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。同时背上了书包,又在同一个班级,一直到初中。上学了,知道害羞了,表面上反倒觉得生疏了,两个人就像守着一个共同的秘密,守着那些快乐的时光。偶尔眼光遇到一起,便一下子红了脸,又倏地挪开了眼神。就这样,在朦朦胧胧、若离若离中,我俩读完了小学,又一同上了初中。由于成绩同样优秀,所以,在学校,我们成了共同被瞩目的对象。每次考试,我俩的成绩,都是在*一和第二上下浮动,语文课上老师作文讲评,我俩的作文,往往会被当做范文朗读。那个时候,我总是偷偷地瞄他几眼,同时发现他也在用眼睛的余光看着我,眼神相遇的时候,便心虚地红了脸......
直至现在,我仍然很感谢语文老师,是他的教学方法,让我俩的思路没有局限在条条框框中。总是深深记得老师的一句话:“文似观山不喜平。”当时不知道这话的出处,但觉得很有道理。每次留作文,他都是不给题目,不设条件,只直接说一下作文的体裁,记叙文或是散文,其它的随你自己的想像。那次我写的抒情散文《沁梅香可嚼》,里边引用了大量的古代文人墨客的诗词,极尽借景抒情之能事。而他写的是叙事散文《三月的鲜花》,他借助赞美春天里大自然盛开的鲜花,颂扬了当时的好人好事。仍然记得当时老师的赞语:“在咱们班,有两篇作文写得很出色,已经超出了中学生的写作水平,大家都要向他们学习。”随后老师朗读了我俩的作文,我俩的自豪感和荣耀感,溢于言表......
相同的兴趣,让我俩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。从此,在我的心里,暗暗地藏了个心事,然而,在表面上,却是故意疏远着对方。
然而,即使我们再小心翼翼,一些细微的举动,也逃不过别人的眼睛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班级开始流传起关于我俩的闲言碎语。常常看到有几个女生在一边交头接耳,偷偷地说着我俩,话里话外无非是说我俩在谈恋爱,说我俩是一对“小情侣”。少年的心,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,一丁点的波折都经受不起。于是,我俩更加小心翼翼了,相互之间甚至连话都不敢说了。但是,却阻止不了两颗相互倾慕、相互吸引的心......
我们两个有着同样的爱好,那就是都爱好读课外书,包括一些文学书籍、报刊杂志之类的。他订了《萌芽》杂志,而我家除了订了《人民文学》、《小说选刊》等杂志之外,还收藏了不少文学书籍,古典的有四大名著,现代的有巴金的激流三部曲:《家》《春》《秋》;爱情三部曲:《雾》、《雨》、《电》;此外还有一部分外国文学名著,如《呼啸山庄》、《简爱》、《飘》等等。我家的藏书,吸引着他,每次他爸爸到我家闲聊的时候,他也跟着过来。来了就闲不住,迫不及待地到我的书柜里翻找着自己喜欢看的书,当时看不完的就借回去读,有时他也给我带来他的《萌芽》杂志,我俩就这样相互交换着,如痴如狂地读着那些书刊里的故事......
转眼之间,初中毕业了。我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,而他却读了小师范。可能是我们都知道,这一分别,就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,相互赠了照片之外,又买了礼物。他给我买的礼物,是一个蓝色封皮的非常精致的日记本,他在扉页上画了一枝梅,梅的旁边写着“沁梅香可嚼”,而在日记本里边,又风雅地提了一诗——“折梅逢驿使,寄与陇头人;江南无所有,聊赠一枝春。”在诗的下方,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就是这样的诗句,让我泪水涟涟,心里满是酸楚的感觉。可他却说:“梅儿,你好好读高中,我是不会忘记你的!”
听着他这话,我含泪地使劲点着头,以为我们一定会有将来的......
上高中时候,功课增多了,知识面加宽了,没有多余的时间想别的。刚开始的时候,相互通了几次信,后来,也不知道是谁先不写了,渐渐地,通信就中断了;再后来,放寒假回家的时候,听说他带着女朋友回来的,她是县上某位局长的千金,可以在毕业后给他安排到县政府工作。听到这些,不知道为什么,我哭了,之后,便渐渐淡漠了。本以为,和他没有见面的机会了,过春节的时候,他来看望我爸爸(曾经教过他),双眸交汇之间,再也没有了波澜。终于想到,我和他已是失之交臂了,似乎他的影子,已从我的心里走了出去。
......
我大三那年,回到家里,正赶上他结婚,当时他已经是县政府办秘书。他为了能有个好前途,终于找了个领导做靠山。
后来,毕业工作了,我偶尔也回到小村,但这时的小村,已经时过境迁,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变化着,令我有点应接不暇。看着这变化万千的小村,我再也没有了小时候的快乐心情。而我们的“花园”,早就被人占去,疯长的野花野草被拔光,树木被砍去,而开成了一片耕地,种上了大豆高粱之类的经济作物。那里,再也没有了花园的美丽,没了花开四季,没了鸟儿鸣叫,没了孩子们疯跑的欢笑声。忽然想到,现在的孩子们,哪还用得着在外边疯跑,他们已经回到屋里,做作业,看电视,玩电脑,不再是我们那时的野孩子模样了。虽然知道,这是因为时代进步了,但是我的心里却怅然若失,仿佛丢失了极为珍贵的东西似的。
一天黄昏,带着女儿在公园散步,远远地,我看到了他。他仍然还是那样俊朗,但是却稍显大腹便便了。他和一个长相一般、打扮时髦的女人走在一起,手里牵着一个男孩。我猜想,那女人一定是她找的高干女儿吧?而身边的男孩,就是他的儿子了。而那孩子的年龄,正是我们当年在花园中玩耍时的年龄,而这个孩子,绝不会有我们那样的童年了。或者,这是他的幸福,也是这一代孩子的幸福吧。
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见了我,但是我没有勇气走过去和他握手说话,只有默默地走过。于是,我们又一次失之交臂......
看着他走过的背影,我在想着,我们那遥远的童年,以及童年里那美丽的童话,是不是也随着红尘的喧嚣渐渐地远去了呢?而我们共同的“百草园”和那童话般的岁月,是否也遗失在了那遥远的童年时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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